1 工资表被查!罚款逾80万!
近日,又有多家公司因为工资个税被查了。老板和会计一定要注意了!不可存有侥幸心理。
据深税一稽罚[2022]55号显示,税务局对深圳市某装卸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19年12月,总计3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社保缴费清单、代扣代缴个税明细等证据资料,税务局发现并认定该企业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违法问题,最终开出超84万的罚单。
无独有偶,南京某公司同样因为工资问题被罚21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一罚[2022]11号):
南京***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4#凭证发放劳务费1463790元,人员为32人;2018年10月6#凭证发放劳务费:536360元,人员为13人,此两笔分录附件中仅有劳务费发放表,无正式发票,为现金发放。
该企业提供情况说明该劳务费是2017年至2018年期间企业承接的三个活动搭建工程制作业务,因投入人力较大,故安排临时人员进行布场搭建。但由于时间较长,企业已无法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证明、具体的劳务时间。
最终,税务局认定其为虚假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212620.51元。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来看,纳税人“发工资”一定要合法合规,一定要履行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同时,对于“劳务费”,一定要取得相应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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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税一稽罚[2022]55号显示,税务局对深圳市某装卸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19年12月,总计3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社保缴费清单、代扣代缴个税明细等证据资料,税务局发现并认定该企业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违法问题,最终开出超84万的罚单。
南京***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4#凭证发放劳务费1463790元,人员为32人;2018年10月6#凭证发放劳务费:536360元,人员为13人,此两笔分录附件中仅有劳务费发放表,无正式发票,为现金发放。
该企业提供情况说明该劳务费是2017年至2018年期间企业承接的三个活动搭建工程制作业务,因投入人力较大,故安排临时人员进行布场搭建。但由于时间较长,企业已无法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证明、具体的劳务时间。
最终,税务局认定其为虚假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212620.51元。
这3种发工资方式,违法!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诉讼过程中,公司否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称只是股东或资金往来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劳动者就很难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员工有权要求补缴社保,企业100%补缴。
未缴纳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注: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变为由公司支付。
员工有权随时单方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