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代理记账】明确了!公司办公室买的桶装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还是办公费!
明确了!公司办公室买的桶装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还是办公费!
郑重提醒:会计做账不要太任性!
一、公司办公室买的桶装水,会计竟然计入“职工福利费” 案例: 今天查看一家公司老会计做的账,发现该家公司的老会计,把平时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从而导致公司历年来的福利费一直大大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但是老会计从来没有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税风险! 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的入账人为造成的。 桶装水计入什么科目?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属于“管理费用-办公费” 哪些费用属于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二、1090元的高铁票,会计竟然错误的计入“差旅费”! 案例 我单位的员工回家探亲,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允许报销员工探亲期间来回高铁票,4月份小王报销探亲车票金额109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请问: 以上处理是否正确?这张车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以上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错误的,这张1090元的高铁票不是差旅费,属于福利费,是万万不得抵扣增值税的! 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结转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9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90元 提 醒 若是报销的车票按照福利费来抵扣了,应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然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元 政策依据: 参考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参考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会计错误入账3大案例很常见!自查一下你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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