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商注册】个税汇算清缴,有变化!3月1日起执行!财务马上转给员工!
个税汇算清缴,有变化!3月1日起执行!财务马上转给员工!
2022年度个税汇缴公告来了!
3大变化需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附件: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2日 关于今年的个税汇缴公告,有3大变化需引起关注: 一、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二、进一步完善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三、新增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同时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个税汇缴5个核心要点 一、个税汇算项目 以上4项年收入合并称为综合所得收入。 注意了,以下不并入综合所得,不是个税汇算清缴范围: 二、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 (1)专项扣除: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部分。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3)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三、税率表 四、应纳税税额 五、个税汇算清缴应补/应退税额 2022年度应补/应退税额=2022年度应纳税额-2022年度已预缴税额 提示:以下3种情形不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案例解析】 中国居民小松2022年取得如下所得: (1)取得任职的A公司发放的全年工资200000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三险一金30000元,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20000元。 (2)4月收到B公司支付的设计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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