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营业执照办理】【税局答复】四省税局对资产重组中无形资产增值税涉税处理的答复汇总
【税局答复】四省税局对资产重组中无形资产增值税涉税处理的答复汇总
资产重组中增值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3-03-15 纳税人所在地:四川 问题内容: 财税2016年36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这里边的资产包括依附于不动产的特许经营权这类无形资产吗?如果不包括,那重组过程中的无形资产转让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答复时间:2023-03-16 答复内容: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3年3月16日 财税2016年36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 留言时间:2022-09-01 纳税人所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 财税2016年36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2-09-02 答复内容: 财税2016年36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 留言时间:2022-09-01 纳税人所属地:陕西 问题内容: 财税2016年36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9-02 答复内容: 无形资产在资产重组中的增值税处理 留言时间:2021-04-30 纳税人所在地:辽宁 问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答复机构: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4-30 答复内容:
答复机构:成都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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