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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营业执照办理】好消息!2022房土两税疫情减免又来啦!看看如何采集申报!

2022-04-19来源:方文会计浏览:86

好消息!2022房土两税疫情减免又来啦!看看如何采集申报!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c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等规定,以下纳税人暂免征收

 ①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2022年全年(南京、扬州除外)

 ②2020年至2021年第三季度、2022年全年(南京)

 ③2020年至2022年(扬州) 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我们苏州的小伙伴,适用①,今年2022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暂免征收,而且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减免的行业由原来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扩大至“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


一、办理流程

(一)减免资格核验

部分今年新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还未做资格核验的,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

(二)维护税源明细

以房产税税源信息为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2)对需要申报减免的房产进行“维护税源明细”操作。



(3)以从价计征的房产信息为例:

选中有效的房产信息,点击“变更”,变更日期填写“2021-12-31”,通过“增行”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

◆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 减免房产原值、月减免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减免税房产原值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带出;

◆ 减免的起始/终止月份:2022-01-01/2022-12-31。


(三)纳税申报

(1)点击“我的待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前面打钩√”——“税源信息同步”——“申报”


二、注意事项


1.请谨慎填写《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表》,如填报有误的,需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提交纳税申报前修改,提交纳税申报后,该表不可修改。


2.纳税人适用政策情况无变化的,《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表》只需要提交一次。


3.纳税人符合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条件,但未能及时享受减免政策的,后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大厅补办资格核验、变更税源信息、填写减免事项,多缴税款可至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申请退税。


4.纳税人不再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税源变更,停止享受减免优惠;未及时变更的,需按规定补交税款和滞纳金。


5.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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