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接连出台社保减免、社保降费、稳岗返还、企业补贴等一系列利好政策,为了帮助各位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小编紧急整理了37省市的最新政策。
4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项政策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受惠面广,连续性强,在稳企业、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此项政策是新出台的政策。仅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4月22日,北京人民政府发布企业纾困政策文件《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5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明确对5大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二、上海: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上海市于2022年3月28日发文,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深圳市3月24日发布通知,缓缴或减免社保、住房公积金。1、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缴费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6个月。
2、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四、广东:继续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3月25日,广东省推出47条措施,明确继续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在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时间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截止目前,江西、海南、重庆、山东、青海等地已发布明确通知,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4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继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与21年有所不同,今年对稳岗返还政策有了两大变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第二,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后,各地主动升级经办服务,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本次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广东省人民政府于3月3日发布《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2022年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吉林省人民政府3月1日、4月3日接连发布相关措施,逐步推进稳岗返还措施。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陕西省人社厅3月5日发布最新通知,从5大方面缓解企业难题。其中包括: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稳定就业岗位等诸多压力,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