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稽查严厉程度不可想象,最近税务稽查又剑指“股权转让”。
事件经过:
2014年1月,林**将其持有的H房地产公司40%的股权(夏**代持)转让给Y投资公司,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15年7月,林**与何**(Y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了《补充协议》,确认原《股权转让协议》的实际转让价格为14000万元。
税务机关依据相关税收法规最终确认林**应补缴的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共计为1202.40万元,并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税务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监控力度之大!股权转让行为不能像以前那么“任性”了。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哪些税种:
一、增值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三、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指的是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四、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