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代理记账】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是什么?
2022-03-28来源:方文会计浏览:25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是什么?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分类: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最低折旧年限: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4年。
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3年。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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