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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司注册】分情况: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合同缴不缴印花税

2023-03-29来源:方文会计浏览:42

分情况: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合同缴不缴印花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实务,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签订的合同:
1.如该固定资产属于动产且买方不是个人的,应按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计征印花税;如该固定资产属于动产且买方是个人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如该固定资产属于不动产买方不管是不是个人),都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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